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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建立工作简报编报制度
      为保证及时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编报工作简报,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建立了编报工作简报和编写“中心”大事记的工作制度。主要内容如下:
    1、 由“中心”主管行政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编报工作简报和编写“中心”大事记的领导工作。
    2、 由“中心”办公室行政人员具体负责与此有关的档案材料的收集、保管、整理及工作简报、大事记文本的具体制作工作。
    3、 由各个需要报告事项的主要经办人负责及时提供初稿或基本素材。
    4、 由“中心”4个研究室的主任按季度轮流具体负责工作简报的文本编写工作。
    5、 工作简报由“中心”主任签发。

    各年度工作简报的具体内容,请点击左侧导航栏上的年度进入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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